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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五四宪法的规定又来源于苏联1936年宪法关于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苏联最高苏维埃的规定。
1982年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从中国悠久的政治文化传统 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社会主义事业的艰苦创立和艰辛探索中生长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独特创造性、中国特色和巨大生命力。1954年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
201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此后制定的中华民国历部约法、宪法都有这一主权表述。1982年宪法不仅完全恢复了1954年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和条款,而且在总结30多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正反两方面的基础上,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1982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将自由置于生命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之上。这些根本制度是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的总结,代表了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它保护我国人民的利益、权利和自由。
新中国从1949年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作为临时宪法的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新宪法。第三,全民讨论对提出宪法草案或宪法修改草案的内容没有各种限制。这说明公民要提出宪法修正案,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国制定宪法、修改宪法不采取全民投票的程序,而采取由人民群众讨论的办法,这就是在宪法的制定或者修改过程中,广泛地深入地发动人民群众对宪法草案或者宪法修改草案进行反复的讨论和修改,先由宪法起草委员会或者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宪法草案或者宪法修改草案,经过人民群众讨论后,宪法起草委员会或者宪法修改委员会对宪法草案或者宪法修改草案加以修改,然后再交给人民群众讨论,再作进一步的修改,使宪法草案或者宪法修改草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前,草拟得更加完善、更好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1951年在我国除台湾外已经实现了统一,各地逐渐有可能实行普选和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极大地鼓励公民积极提出修改意见,也是鼓励公民参加对国家大事的管理。
我国在1 956年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以后,1954年宪法所规定的有些任务已经完成。这一制宪权除由人民行使外,还可委托于人民的临时特别代表行使。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又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修改,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1978年宪法没有完全纠正1975年宪法的错误。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
在美国,有的州规定为公民的总数的百分之五,有的州为百分之二十五。但1975年宪法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存在严重的错误,所以要制定1978年宪法,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但修改得不彻底,并且不完全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又需要制定1982年宪法来代替它。随着情况的变化,1954年宪法的这些内容需要修改,这是不可避免的。前几年中,我国宪法之所以做过几次修改,这是因为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原因所造成的。
虽然全民讨论不是对宪法草案或宪法修改草案进行投票表决,但是在全民讨论后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有三分之二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的多数通过程序,这就使全民讨论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得以相辅相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
立法权只能制定一般的法律。我国宪法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不能轻易地修改宪法,对宪法的修改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和严格的法律程序。
公民可以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也可以提出具体意见,或者不同意草案的内容,另外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同意草案的内容而提出补充意见,提出修改意见不要事先得到某个国家机关的赞同。前者是指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权,这一权力属于人民,它不受任何限制,宪法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人民一致同意。1954年宪法既然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先法修改程序,为什么又要对它进行修改?因为从1954年到1975年,我幽的政治,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实现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所以需要对1954年宪法进行修改。我国的国家性质、选举制度和宪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要求,保证了各选举单位能选出人民满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有一些国家的宪法规定,修改宪法要由全民投票表决,但公民提出修改宪法需要一定的人数和复杂的程序,或者规定公民只能提出草案原则,或者要提出完整的草案,而表决时则只能投赞成或反对票,不能另加别的内容。第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议行合一制,而不实行三权分立制。
如果赞成,联邦议会应按照公民提出的原则拟定修改草案,或者将公民提出的宪法修改草案,提交公民和各州复决。如果同意的超过投票总数的半数时,则改选联邦议会,由新的联邦议会依照公民所提出的原则,制定修改草案,提交公民和各州复决。
全民讨论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打下了更好的基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和讨论,使宪法草案或者宪法修改草案更加完善,并且具有合法程序和效力。军队代表六个单位,六十人。
我国在制定和修改宪法时,虽然在宪法中并未规定全民讨论,但事实上常常采取全民讨论的方法,而不采取全民投票的法律程序。在瑞士,五万公民的签署是先由政党或者团体发起并通知联邦秘书处,然后用印好的签名纸委托全国的市镇长,在一定的期限以内令赞成修改宪法的人签署。
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都可以对宪法草案或宪法修改草案提出意见,可以是一个人提出草案,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提出,这些意见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受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的限制。进入专题: 制宪权 。来源:《中国法学》1984年第1期。全民讨论教育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宪法的实施。
制宪或修改宪法的任务一经完成,这一临时机构即不存在,它不能行使其他权力,不能行使立法权。以这个宪法草案初稿为基础经过修改后的宪法草案,在1954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了两个多月,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
因此,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1978年宪法的工作。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代表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办事,而不能违背人民的意志。
上述情况说明,我同的全民讨论制定和修改宪法有许多优点和特点:第一,不受一定人数签署提案的限制。在制定和修改宪法的过程中制宪权的表现形式和方法也不完全相同。
这就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宪权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作了比1954年宪法更为完善的规定。研究新中国的制宪权,将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宪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既然人民赋予它以全权,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有权既制定和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又制定其他法律。按照1954年宪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以防止代表在当选以后不按照人民的意志办事。
所以,在这些联邦制国家,制宪权由联邦和各州共同行使。肖蔚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由此可见,在新中国,不但行使制宪权的机关不同于许多国家,行使制宪权的方法也有自己的特点。区域代表九个单位,一百零二人。
如果公民五万人对于宪法的一部分提出修改,可提出草案的原则或者完整的草案。第八,全民讨论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更有基础。
Copyright (c) 2018-现在 XML地图html地图 All Rights Reserved. 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国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规定了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道路,这些带有历史连续性的规定是全国人民、中华民族全体同胞在一个清晰的方向上,朝着明确的目标向前走的强大制度动力,宪法真正成为新时代新征程上凝聚强大人心共识、共同历史记忆与鲜明未来期待的最高制度平台。SMS接码-实卡接码平台 企业网站源码 pbootcms教程 八戒站长 空间域名 海纳吧 三合一建站 多城市分站1